行政院會針對公部門,將明定不能使用也不得提供保密資料給生成式AI。 圖/本報資料照片
行政院會31日將通過公部門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,明定公部門製作機密文書應由業務承辦人親自撰寫,不能使用也不得提供保密資料給生成式AI。另外,公務員不能連外網的AI。該指引預計年底前上路。
考量AI發展快速,行政院規畫「先指引後立法」,公部門使用生成式AI指引推出後,才會提出AI基本法,惟AI基本法推出時間仍無時間表。官員表示,除歐盟外,其他國家沒有相關法律,太早定調AI基本法恐影響我國產業發展。
根據國科會公告的指引草案,生成式AI產出資訊,仍然需要業務承辦人就其風險進行客觀且專業的最終判斷,不得取代業務承辦人的自主思維、創造力及人際互動。製作機密文書也應由業務承辦人親自撰寫,禁止使用生成式AI。所謂機密文書,指的是行政院「文書處理手冊」所定的國家機密文書及一般公務機密文書。
另外,公務機關業務承辦人不得向生成式AI提供涉及公務應保密、個人及未經機關同意公開的資料,也不得向生成式AI詢問可能涉及機密業務的問題,或利用生成式AI蒐集、處理個資。
此外,各機關不可完全信任生成式AI產出的資訊,亦不得以未經確認的產出內容,直接作成行政行為、或作為公務決策的唯一依據。各機關使用生成式AI作為執行業務或提供服務輔助工具時,也應適當揭露。未來公務員也不能連接外網AI。
官員強調,包括公營事業機構、公立學校、行政法人及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使用生成式AI,得準用此參考指引;行政院及所屬機關以外的其他機關,得參照參考指引,另訂各該機關使用生成式AI規範。